元旦之前T+0有望破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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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0:07 和讯网-红周刊 | |||||||||
-本刊记者 李清梅 A股市场可能将从小范围开始,逐步恢复“T+0”的传闻日嚣尘上。尤其是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本周要完善回转交易等措施的讲话,将市场期待“T+0”的胃口,再一次吊得非常高。
“T+0”规则可能即将破茧 经过《红周刊》记者的追踪采访,发现“T+0”实施的日子可能不需要等待太久。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透露,上交所关于A股市场实施T+0回转交易制度的规则,将于明年1月1日,即新《证券法》实施日之前公布,但执行日将是在新《证券法》实施日之后。 这位人士称,上交所曾多次讨论过恢复T+0回转交易制度的可行性,由于这是一项1996年以前就有过先例的制度,技术上并不存在什么难题,因此执行起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而将于明年1月1日实行的新《证券法》,又从法律上解除了禁锢,因此,这项酝酿已久的交易制度可能很快就会破茧而出。 他表示,“T+0”的实行对象在初始阶段会有所限制,但至于会选择什么类型的股票,一开始还不会有定论。 勿需担心“投机盛行” 权证的疯狂表现一度使市场人士担心“T+0”可能引发投机之风盛行,但《红周刊》记者采访发现,市场各方对这个问题的担忧程度实际上很低。 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章嘉玉认为,“T+0”回转交易在短期内确实会对成交量的增加起到较为显著的效用,但从长期来看,企业能给投资人以什么样的回报更为市场所重视,因此“T+0”的实行并不会造成投机盛行。 有过台湾市场多年经验的章嘉玉介绍说,“T+0”回转交易制度在台湾称为当日冲销制度,早期台湾股市以散户为主的时候,并不允许实行这种制度。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台湾股市引入QFII,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更多、投资行为更为稳健的时候,才开始实行当日冲销制度。 她认为,一个好的、成熟的市场,应该是一个投资与投机并存的市场。很多成熟海外市场都实行了“T+0”,但都没有造成“投机盛行”的局面,她相信,这种状况在将来的中国也同样不会。因为这种制度具有放大收益,也有放大亏损的作用,能够从中获利的人,只占市场当中很小的一部分。 对此,上述上交所人士也表示,不必对于“T+0”引发投机盛行一事过于担忧,因为过度的投机自有市场给予教训,使胆大妄为者不敢再乱来。 监管难题与是否公平之辩 《红周刊》记者采访发现,其实,实施“T+0”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是否会投机,而是监管风险。 一个很明显的担忧就是“如何区分“T+0”与庄家对敲交易,以实施监管之效”?对此,上交所相关人士称,交易所具有一整套监测账户的技术,可对关联账号的交易进行监控。在这种监测技术下,庄家的对倒行为等将无法遁形。 至于对部分板块试点“T+0”,是否会破坏市场的“三公”原则,该人士也表示不必过虑。他表示,国外成熟市场的“公平”也只是体现在信息披露之上,而在交易制度方面的区别对待则普遍存在。例如法国,其动态涨幅榜上就有2%与5%两种不同的涨跌幅限制。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在我国A股市场上,也存在为了活跃某种交易品种,采用不同交易方式的现象。如为了刺激可转债交易,就于2001年12月将原来的“T+1”改为“T+0”。 信用风险更值得重视 还有研究人士指出,推行日内回转交易可能产生的一个非常大的消极影响,就是信用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交易风险管理体制采取“证券集中管理、资金二级管理”模式,即交易所和登记公司可以对卖空证券进行实时监控,但对买空(即透支交易,指资金不足时买入证券)的行为则由券商监管。一旦允许日内回转交易,由于当日买入的证券可在当日卖出,故理论上投资者买入证券时可以不需要足额的资金,而只要在交易日结束时卖出股票,并计算盈亏,如亏损导致资金不足时补上即可。因而,券商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可能会大量地允许投资者(尤其是其长期合作的客户)进行透支交易,从而可能会导致信用风险。 而对于这种潜在的信用风险,需要证监会、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多个方面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允许客户透支交易行为的监管,这就对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层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