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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权证再打3张理性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6: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欣)深交所近日拟发布《权证创设及注销业务办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深交所在创设权证上市之后,首次就此问题公布有关管理细则。此指引在抑制权证投机炒作问题上所打出的3张“理性牌”很让人刮目相看。

  履约担保金享受利息

  据悉,目前已有部分券商开始办理创设权证开户手续。《指引》中有三大看点值得关注。其中,深交所规定创设人账户的开立及报备采取“一站式”,在首次创设时,创设人应在T-1日上午11:30之前到结算公司办理账户开立或指定事宜,与权证创设及注销有关的开户、登记、结算业务由结算公司登记存管部提供“一站式”受理联络服务。此举提高了创设权证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此前,上交所发布的创设权证细则中并没有明确履约担保金有利息的说法,而《指引》中明确,创设人所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享受企业活期利息。

  明确收取初始登记费

  另外,《指引》中明确了向创设人收取初始登记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创设人的成本,杜绝了一窝蜂创设权证的做法。

  分析人士认为,深交所在规范权证和创设权证交易上已经下了一番功夫,包括周一三大权证集中上市,分散市场的炒作资金,抑制投机;对每日可创设权证数量作了限制,规定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内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3亿份;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上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对创设权证实行T+2交易制度;规定权证创设人做好信息披露等。

  尤其是限制券商创设数量这一点上,使得创设人有可能不能满额创设,这样创设人的资金风险将大大增加,同时还承担了正股股价下跌的风险。而此次出台的《指引》将使得今后的权证交易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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