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权证动态 > 正文
 

深交所明确创设权证上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4: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深交所明确创设权证上限

  昨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创设人创设的权证与原上市权证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相同,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如发行数量为2.33亿份的钢钒权证,一个交易日创设的权证数量将不超过1.17亿份,全部可创设的数量,将不超过6.42(8.75-2.33=6.42)亿份。

  《暂行办法》还规定,创设人在当日(T日)申请的创设,深交所受理后将作出是否同意其创设的决定,并将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互联网予以公告。新创设的权证在T+2日方可交易。(记者 毛晋楠)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