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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推出权证主交易商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9:3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 王轲真) 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今日发出《关于权证发行上市若干问题的通知》,推出了权证主交易商制度,并进一步严格了权证信息披露的要求。

  通知规定,权证发行人应至少选定一家经深交所认可的证券公司担任权证主交易商。权证主交易商应当对相关权证履行双向报价义务。深交所有权对权证主交易商双向报价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深市权证的信息披露较此前的权证管理办法更加严格。通知明确,深交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每日分别公布权证的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在证券行情系统中实时公布权证溢价率,揭示权证交易价格与标的证券交易价格偏离的幅度。

  作者:记者王轲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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