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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认购权证最后行权日仍有价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10:13 中证网(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劲 今天是包钢权证的最后行权日,也是权证到期日。根据上交所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昨日,仍有超过5%的包钢认购权证尚未行权。包钢权证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指出,包钢认购权证是有行权价值的,因此投资者务必在到期之前行权,避免因权证到期作废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举例而言,假设某投资者以平均3.3元的成本购买了1000份包钢JTB1,并在3月26日第一个行权日行权,则其需在行权日付出1.94*1000=1940元,并在3月27日获得1000份包钢股份。假设该投资者在获得正股的当日即卖出,按收盘价5.59元计算,其将获得5.59*1000=5590元。因此,在整个过程中,不考虑交易和行权费用,投资者净获利350元,资金收益率约为6.68%。而如果投资者不对这1000份包钢JTB1行权,则在3月30日之后,投资者损失3300元。 中信证券还提醒投资者,由于今日是包钢权证最后一个行权日,因此对于认购权证的行权,要确保资金账户中有与待行权权证数量相对应的现金,否则会造成行权失败,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尽管包钢认沽权证不具备行权价值,仍有超过2万份认沽权证行权。中信证券提醒投资者不应对包钢认沽权证申报行权,否则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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