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为何要差别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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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0:10 和讯网-红周刊 | |||||||||
-本刊记者 何虹 “T+0”应尽快恢复 民族证券策略分析师徐一钉认为,交易所之所以这么积极地推行“T+0”,主要是希望通过创新来为市场找资金,使市场变得更有弹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作为深谙港股交易之道的香港资深分析人士梁伟沛的措辞则显得更为强烈。梁伟沛认为,“T+0”是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时应有的权利。只是自从1996年以来,国内的投资者被剥夺这种权利的时间太久了。 “差别对待”有失公平 从市场各方传递出的消息看,交易所更有可能在个别板块中实行T+0交易。其中,中小企业板、上证50成份股、ETF、G股板块,还有封闭式基金等都有可能成为试验田。对此,分析师也有不同的看法。 湘财证券策略分析师王骁敏认为,从当前的发展形势看,现在的交易制度就是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他认为在上证50实行T+0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再从目前管理层规定只有股改后的公司才能进行再融资的意图看,G股板块实行T+0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大。 徐一钉认为,管理层对T+0交易实行差异化的目的,就是要引导资金进入管理层想要它们进入的这些股票,活跃其交易程度。对此,梁伟沛却提出异议。他认为,交易所如果在不同的板块中实行不同的交易制度,显然有失公平。这种很明显的政策导向还有可能对市场行为产生误导。比如如果在中小企业板中推行T+0的话,那么,可以断定,中小板的所有个股都会鸡犬升天,而一些有问题的公司也会得到追捧。这样,反而会把投资者的资金引向高风险的品种。对于那些分辨能力比较弱的中小投资者,更会加大其投资风险。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也对《红周刊》记者呼吁,为尽快抑制投机,防止股市低迷,应尽快恢复“T+0”,但无需试点。因为如果要在某个板块中如上证50试点“T+0”,那么上证50指数就会失真,指数之间也会缺乏可比性。 梁伟沛特别强调说,在如“T+0”这样的基本交易制度上,所有股票应没有差别,但是在一些特殊的交易规则中,则可以采取差别化的细则引导资金流向。香港市场上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信用交易中的融资比例限制。像汇丰银行这样的蓝筹,可以透支的比例会很高。但是如果买了质地很差的股票,就可能一分钱也借不出来。 由此看来,香港证券市场制度的完备和严谨,内地市场还无法同日而语,而内地市场要真正走向成熟,还要经过漫长的跋涉。 ·名词解释· 日内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就同一个标的(如股票)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各完成一次买进和卖出的行为。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1.当日买进某股票后,再于当日卖出;2.当日卖空某股票后,再于当日买进;3.投资者原来持有某股票,于当日卖出后,再于当日买进。 我国大陆投资者习惯于把以上第一种情况称为“T+0”。但严格意义上的“T+0”应指资金或证券结算在当日完成。 ·他山石· 与日内回结交易(俗称“T+0”)不同,我们通常说的“T+0”或“T+1”是一种结算交割制度,是指交易后的现金和证券清算入账的过程。虽然在美国、香港等发达市场中都是实施“T+0”日内回购交易,但他们的清算制度却更加滞后。比如美国从1995年起才从“T+5”进步到“T+3”。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实行T+0方式,但结算制度是T+3。目前,股票交易规模的迅速扩大已经对清算交割系统形成很大的压力,由此,美国证券业协会准备将证券交割制度修改为T+1。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同样是“T+0”的交易方式,使得“当日冲销”(Day-Trading)成为盛行于该市场的一种短线交易方式。在网络股热潮时,许多网络股每天交易的周转率都在20%以上。 香港联交所:交易实行T+0方式。香港联交所从1998年9月24日正式实施T+2交割制度。 台湾证券股票所:交易实行T+0方式。结算方面,买卖双方交割结算的时间不同,第T天成立的交易,买方在T+2付款并取得股票;卖方在T+1交付股票,T+2取款。 ·历史回眸·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0年成立后并不允许“T+0”。199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率先推出了“T+0”。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实施“T+0”。 1995年1月1日,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改回到“T+1”交易制度,但B股仍然可行进行“T+0”。 2001年12月1日,随着B股市场对内放开,沪深两市的B股交易也采取了“T+1”。同时,可转债交易从“T+1”调整至“T+0”。 (本刊记者王正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