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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权证专家称券商发行认沽证更应谨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1:51 每日经济新闻

  杨勣 每日经济新闻

  虽部分香港权证发行商对券商获准创设权证表示赞同,但一位香港权证专家表示,《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创设人抵押的要求比较严谨,而全额存放股票或现金这一条款容易导致券商亏损,发行认沽证时更应谨慎。

  他说,按照《通知》的要求,发行认购权证的券商,必须从市场上买入与权证发行数量相同的正股用于存放,如果正股股价上涨,对券商和投资者来说都是好事;但如果正股下跌,券商将面临亏损。

  举例来说,券商发行认购权证,每份权证发行价为1元,券商必须从市场上买入1股正股以对冲。假设正股股价为5元,如果正股股价从5元跌至2元,计算发行权证收入的1元,券商仍将亏损2元。

  正股股价如何波动不是券商能够操控的,因此如何在合适的时机发行认购权证,就要看券商对正股股价乃至整个市场的判断是否正确,这对券商的自身能力要求较高。

  他分析道,券商发行认沽权证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小。从香港权证发行商情况来看,如果发行认沽权证,他们可以选择在市场上沽空正股、参与期货期权交易或通过场外交易来回避风险。但在目前的内地市场,除了权证刚起步的因素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非常匮乏,也就是说,权证发行商用以规避风险的手段很少。所以,内地券商在发行认沽权证时应更慎重。

  该专家还指出,香港权证市场相关条例并没有要求存放足额

股票或现金,这是由于该权证市场发展较为成熟,权证发行商的内部控制非常严格,加上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发行商有足够的实力和信誉度。

  中银国际衍生产品部副总裁林燑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内地券商可连续创设权证,对于内地

资本市场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而对比香港市场权证发行规则,目前上证所出台的规则还是有一些不同,比如创设人创设的权证要与上市公司发出的权证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等。

  林燑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在上述设计中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券商所发行的权证除发行价不一样外,其他没有不同。因此,使用相同的交易和行权代码,可以确保市场上同一正股的权证价格一致。如果像香港市场一样,会导致市场中同一内容的权证出现不同的价格。由于内地市场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率的市场,哪怕是在香港市场,这种情况也会出现。

  对于前段时间宝钢权证的市场表现,林燑认为,宝钢权证本身有一定的杠杆效用,但市场如此炒作,宝钢权证的杠杆效用就会越来越小。不过,宝钢权证的市场表现也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权证在内地市场是稀缺产品,“物以稀为贵”;其二,说明内地的投资者对新的金融衍生产品非常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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