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股民王某代理律师张远忠称,股民王某对股市“黑嘴”汪建中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赔偿纠纷案22日正式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仍在羁押状态、被处罚没收入2.5亿元的汪建中成为首例因市场操纵被提起民事赔偿案的第一个被告人。
汪建中是中国证监会首例用“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这种兜底条款作出行政处罚的第一人,也是至今被罚没收入金额最高的自然人。同时成为因发布咨询报告操纵市场的第一人。
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被追究民事赔偿一案因其具有非同一般证券民事赔偿案的特殊意义受到业内外人士的极大关注。
汪建中曾为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经理。中国证监会查明:汪建中利用本人及汪公灿、汪小丽等9人身份证开立资金账户17个、银行账户10个。这些账户由汪建中管理、使用和处置,汪建中为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要让市场操纵者收手,不仅要对违法者追究刑事责任,处以重罚,还要祭起民事诉讼的大旗,通过投资者的积极维权,向其追究民事责任,让其再受赔偿之痛,才能有效遏制市场操纵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