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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辩护律师首度开口:从未透露案件进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4日 03:13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姜艳艳发自北京

  5月22日由逮捕转变为监视居住后,“黑嘴”汪建中或将无罪的消息甚嚣尘上。6月2日,汪建中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做了两点陈述:第一,自己此前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任何形式的采访,即便有媒体针对此事的电话采访也都予以了回绝;第二,自己从未向外界透露过有关汪建中事件的任何工作计划。

  目前只执行了一部分罚金

  由于在2007年1月到2008年5月29日间,汪建中利用本人在内的9个身份证开设账户进行股票、权证操作,利用其实质控制的账户率先买入北京首放咨询报告中提及的股票,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再卖出股票,获利总额超过1.25亿元,汪建中因此在2008年11月份受到证监会2.5亿元巨额处罚。

  据悉,汪建中最早在2008年6月开始就受到证监会的行政调查,事由则是审计署审查相关金融问题时发现的。当年11月份汪建中被证监会宣布执行行政处罚,即巨额罚款以及终身禁入资本市场后被逮捕,并移交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其是否触犯刑法。

  从今年5月份开始,有关汪建中事件出现转折的消息一直不断。5月中旬有媒体报道称,汪建中案的2.5亿罚金尚未执行,而汪建中的律师则开始对汪建中的行为进行论证并认定其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另外获悉,汪建中目前在其北京住所被监视居住,活动范围由北京市公安局划定,其间无法与外界沟通。知情人士对记者想要与汪接触的想法直接表示:“想都别想”。至于天文数字般的罚款如今虽然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尚未全部执行到位,“只是罚没了一部分。账户里有的钱都被罚走了,不足部分当然也没有罚到。”

  前述知情人士则表示,由于汪建中案件影响极大,公安机关仍处在调查举证阶段,还需要1个月左右的侦查阶段后,再根据侦察结果决定是否起诉。

  辩护律师首度开口

  2008年底,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受聘担任汪建中的辩护律师。

  今年6月2日,高子程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此前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任何形式的采访,即便有媒体针对此事的电话采访也都予以了回绝;另外自己从未向外界透露过有关汪建中事件的任何工作计划。

  业内人士表示,从高子程的表态中可以看出,他更希望整个市场对汪建中事件的关注度能够大幅下降。因为高将为汪建中进行无罪辩护,而此时如果舆论对汪不利会对高层判断产生影响,毫无疑问当下正是汪建中事件进展的“微妙时期”。

  昨天,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拿到了汪建中律师提交的相关文件:高子程辩护的主要出发点是对汪建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客观条件、主观故意及行为危害性提出了意见。

  公开消息称,证监会方面认为汪建中和北京首放的行为触犯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而高子程则认为,法无明文规定就应疑罪推无,并且汪建中并没有实施《刑法》规定的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客观条件。

  而法律界相关学者则认为,法律条款虽未明确指出汪建中利用咨询机构身份,率先买入再行推荐的行为属于违法,但也有相关法律条文与之对应,“如此明显的操纵行为如果不能得到严惩,只会助长犯罪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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