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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地款全额返还受害者本金 公司负责人获从轻处理
自今年11月以来,我市警方掀起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高新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实现了辖区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发案"。昨日上午,高新区某企业会议室座无虚席。李强等数名非法集资案受害者,向在场的企业白领讲述了他们在E公司投资后被"套牢"的惨痛经历。
公司人去楼空
资深股民遭“套牢”
现年45岁的李强是资深股民,2000年,E公司转让股权的方案进入他的视野。该公司自1998年开始,以每股2.3元至2.5元的价格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转让股权。李强前往咨询时,公司方向他展示了上千名集资者的单据,并对李强作出书面承诺:每股每年现金红利不低于0.2元,公司力争3年内上市。若不能上市,将在持股者自愿前提下,由公司最大股东以不低于每股3.45元的价格进行回购……李强欣然签字。
然而从2001年开始,E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不得不大举借债,并因此陷入恶性循环。2003年,该公司难以为继,根本无力兑现对股民的书面承诺。当投资者得知情况奔走相告并涌入E公司总部时,发现这里已人去楼空。
警方查明:E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从1998年至2000年共溢价发行、非法转让公司股权959.3万股,集资1492万余元。集资款全部耗用,公司负债2700余万元。公司资料缺失,老板张大明不知去向。
100%偿还受害者
千人陆续领回本金
2005年8月,顶不住压力的张大明终于主动投案。他告诉工作组,公司在温江购有一处土地。
2006年,工作组在进行大量准备工作后,相关部门将张大明在温江的一处土地收归国有,退返的钱款则划入专用账户。2007年4月20日至30日,李强等上千名受害者陆续领回全部本金,而张大明也因此被从轻处理。
李强等受害者的经历令听讲白领很受触动。警方则借此提醒投资者与企业:投资有风险,企业需守法。(涉案人员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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