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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泉:宝钢的“包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11:35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方泉

  复盘即以2.28亿股的成交量稳在2.86%以上的涨幅,说明宝钢修改后的对价方案,还是差强人意的。

  在与多家基金沟通后,宝钢修改了试点方案,由原来的10送1股、送2份认购权证和
5份认沽权证改为10送2.2股加1份认购权证,明显提高了对价支付比例。总算从花里胡哨的“月饼”改成了“包子”,但馅不大,如果取消那1份认购权证,再加到10送3股,则肯定不算咬一口不见馅的厚皮“包子”。无论如何,宝钢还算带了个好头,至少不是不容商量的一口价如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当然清华同方是已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后的自以为是的方案,自己改起来也难。

  据一家大基金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讲,宝钢是几家大盘公司与他们沟通时态度最积极的,完全是商讨的口气,而且摆事实讲道理,灵活游刃,让人感到很被尊重。相比之下另两家大盘蓝筹公司则显出很不情愿的情绪,总让人觉出施舍流通股股东的感觉,似乎它业绩好它的对价方案就不容置疑。其实早有专家指出,业绩好坏并不是决定对价比例的主要因素,因为股价已经反映出你的业绩程度。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再重申一下,对价的理论依据到底是什么?

  支付对价的理论依据是“股权分置溢价”,按李青原博士给出的定义,“股权分置溢价”是指在股权分置条件下,由于三分之二的股票不流通,流通股的发行、再融资和交易价格高于全流通条件下的均衡价格,由此产生的非正常溢价。解决股权分置,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股,非流通股股东自然要向利益受损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比例的对价,从而消除股权分置溢价。这里面当然不存在谁施舍谁的问题,而对价也不是对流通股股东以往购买股票蒙受损失的补偿,流通股股东借机漫天要价“斗地主”,也是不合理的。在支付对价的现实操作中,彻底分清流通股股东的损失中哪部分是股权分置制度造成的,哪部分是由市场风险造成的很不容易、也很难量化。这就需要所有股东,尤其是非流通股股东认真研究影响对价水平的各种因素,从而实事求是地确定对价比例。

  据李振宁先生的研究,影响对价水平的因素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是非流通股的比例,比例越高,支付的对价应越高;第二是高市盈率IPO或增发的公司曾充分利用股权分置缺陷大幅提高了净资产水平,理应对非流通股股东支付更多对价;第三是二级市场价格与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之间的差价,差价越大对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应该越高;第四是公司基本面预期折扣,基本面长期向好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会相应地降低对价要求;第五是对价条件中稳定股价和投资者预期的补充措施,包括确定最低出售价格、锁定期和可售比例等;第六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力度,充分而诚恳的沟通会间接推动对价方案被接受的进程。总之,研究这些因素,尽快形成客观的、反应市场规律的对价计算思路,有助于各方面尽早达成共识,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

  宝钢改送了“包子”,说明大盘蓝筹公司的对价方案还是有回旋余地的,毕竟股权分置改革是长期利好于所有股东的,送人家“包子”,人家回报你的是长期的持股信心,是公司本身更健康更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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