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600891)“S*ST秋林”公布致歉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23:58 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下达的《关于对公司和董事蒋贤云等公开谴责的决定》:公司于2007年10月11日公告称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下称:大直支行)协商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事项目前没有新的进展,且至少一个月内不能签订相关协议”,但时隔7天,公司于2007年10月18日公告,已与大直支行签订了《保证金协议》,公司上述信息披露前后矛盾,违反了上证所有关规定,上证所决定对公司和董事蒋贤云等予以公开谴责。为此,公司及相关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