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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董事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16: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07-05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7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4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3人,实际出席会议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分期发行的安排,同意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 二、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10年。 三、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五、回售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六、担保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募集资金用途 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的金额为35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九、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式进行。 十、发行对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投资者。 十一、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上述方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后实施。 董事会认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提前偿还部分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对提高公司净利润有一定程度的贡献。此外,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将提高公司长期负债的比重,改善公司当前的债务期限结构,锁定融资成本,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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