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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4)“珠江实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23: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二、同意公司与香港汇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汇鹏公司)签署《<合作兴建广州市东风路“广隆大厦”合同>补充协议》,双方承认原合作合同有效,并愿意根据原合作合同和补充协议,继续合作开发建设东风路 S2 地块;共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暂停执行(2002)穗中法执字第00101号执行案,暂停广隆公司的清算工作;汇鹏公司同意以进资或代广隆公司贷款形式,分二期支付拆迁安置承包费人民币3864.02万元给公司;双方明确在补充协议签订前,大北肉菜市场逾期回迁补偿费由公司承担60%,港方公司承担40%;在补充协议签订后,逾期回迁补偿费由广隆公司承担。广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回迁安置责任;税后纯利按公司30%、港方70%的比例分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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