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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0)“九发股份”公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司法冻结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23:09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九发集团公司(下称:九发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被冻结所持公司45967961股限售流通股,其中,2000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6年11月15日起至2007年11月14日止;25967961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起至2007年12月19日止。 九发集团与恒丰银行因借款保证合同纠纷,被冻结所持公司4600万股限售流通股,其中,2400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起至2007年12月19日止;2200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19日起至2007年12月18日止。 九发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借款保证合同纠纷,被冻结所持公司2592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22日起至2007年12月21日止。轮候冻结94487961股。 九发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借款保证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所持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7年1月9日起至2008年1月9日止。 截至目前,九发集团所持公司120407961股限售流通股已全部冻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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