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68)“五洲交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23: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下称:交通厅)签订2006年度的《南梧路部分路段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交通厅委托公司对南梧路木乐至苍梧路段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费标准由2005年度的2500万元调整为1800万元。
二、同意公司将与交通厅签订2006年度的《贵港至玉林公路桥圩收费点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交通厅委托公司对桥圩收费点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费标准由上一轮协议期的234万元调整为200万元。 三、同意公司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下称:公路局)签订2006年度的《南梧路有关路段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向公路局支付南梧路有关路段的营运养护费标准仍为270万元。 四、同意公司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高管局)签订2006年度的《柳王高速公路平王路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向高管局支付平王路的营运养护费标准仍为176.65万元。 五、同意公司将与交通厅签订2006年度的《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向交通厅支付金宜路的营运养护费标准仍为204万元。 六、同意公司将与高管局签订2006年度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向高管局支付土地租金标准仍为100万元。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