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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7)“S美尔雅”公布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23:07 上海证券交易所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原公司股东湖北中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兴实业)将其持有公司的6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分别转让给武汉市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服务公司)及深圳市银轮蒲圻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机械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兴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服务公司持有公司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机械公司持有公司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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