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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3)“S钱江水”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23:07 上海证券交易所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8日下午2: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6日-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83”;投票简称为“钱江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85330000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2550000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0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鉴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水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下称:水利部综管中心)、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下称:浙江水电)之间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相关方对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作出如下安排:

  (1)若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中国水务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实施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中国水务同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水利部综管中心、浙江水电根据各自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分别实施相应的对价安排。水利部综管中心同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浙江水电承诺,无论股份转让是否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浙江水电剩余持有的公司

股票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均不会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者转让;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
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公司其他两家持股超过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嵊州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股票或者转让;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公司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李国祥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股票或者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6年12月1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12月2日-7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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