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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6)“G澳柯玛”公布补充澄清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23:05 上海证券交易所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注意到近期部分媒体刊登文章《海尔集团整体上市搁浅 或并购澳柯玛》等,内容涉及“青岛市政府指定海尔集团收购同城兄弟澳柯玛”等不实陈述。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下称:澳柯玛集团)、托管人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岛企发)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沟通证实,澳柯玛集团及青岛企发从未就公司重组事宜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相关
公司进行任何接触或谈判。

  公司

股票近期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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