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28)“*ST新太”公布大股东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23:0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新太新技术)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依据广州市公证处有关执行证书,于2005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0日依法轮候冻结新太新技术持有的公司62245874股社会法人股,并于2006年3月15日至2006年9月14日续冻。现根据广州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有关执行证书,上述股权被继续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6年9月12日至2007年3月1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