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19)“G大热电”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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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23:0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热电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方案中的承诺:“股改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低于每股3.50元,热电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以不高于每股3.50元的价格购入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自2006年6月22日至2006年8月22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未出现承诺中所述情况,热电集团关于股改的承诺履行期限至2006年8月22日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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