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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9)“G黑化”公布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23:0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下称:新材料总公司)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齐齐哈尔国资委)于2006年8月21日签署了关于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黑化集团)的《产权转让合同书》,约定齐齐哈尔国资委将拥有的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黑化集团(持有公司20789173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53.3%)的整体产权以人民币零元转让给新材料总公司。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新材料总公司将通过黑化集团间接控制公司207891730股国有法人股,成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将通过黑化集团对公司行使与其股份份额相对应的股东权利。

  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尚需取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免于要约收购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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