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23)“世茂股份”公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受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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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23: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世茂企业)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世茂企业因股权转让[受让北京中兴瑞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瑞泰投资)所持公司4500万股股份]共计持有1387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39.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世茂企业将持有公司非发起人社会法人股共计13875万股,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瑞泰投资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