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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出售资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23: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新华内燃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下称:新华集团)于同日与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普什集团)和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绵阳投资)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同意新华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全部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9万元,下称:新华股份)49300711.32股股份,占新华股份总股本的95.00599%。其中48259756.53股股份(占新华股份总股本的93%)转
让给普什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3982085元;1040954.79股股份(占新华股份总股本的2.00599%)转让给绵阳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282429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新华集团将不再持有新华股份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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