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29)“*ST棱光”公布诉讼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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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23: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与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要求其能偿还占用的公司资金,但都未取得进展。 为此,公司于2000年7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三份民事诉状,对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清欠占用公司的全额资金共计人民币288846292.28元。公司已收到法院的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份诉状的具体诉讼事项如下: 一、公司向法院起诉被告恒通集团,要求法院: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被占用资金137989883.13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将于2006年9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 二、公司向法院起诉恒通集团(第一被告)、上海和合流通发展公司(第二被告),要求法院:1、判令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被占用资金7153686.34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法院将于2006年9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三、公司向法院起诉恒通集团(第一被告)、上海永通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要求法院:1、判令第一被告返还原告被上海恒通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恒通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经发集团)所占用之资金143702722.81元,两被告作为经发集团的清算责任人在经发集团清算资产范围前述第一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法院将于2006年9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