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12)“G长征”大股东公布关于持股变动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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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23: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河集团)、银河集团实际控制人潘琦直接持有、控制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G长征)股权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5年10月28日,银河集团关联方苏州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苏州银河)、季秀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市场交易,共持有G长征股票1742800股(其中苏州银河持有163800股,季秀红持有1579000股),占G长征流通股的3.35%、总股本的1.01%
截至2006年6月22日(G长征最近一次股权登记日),银河集团、银河集团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和控制的,除G长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4602960股外,共有G长征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63209股,其中包括苏州银河持有的163800股[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后247876股]、季秀红持有的1856720股(股改后2809752股)、高维凤2005年11月持有的201800股(股改后305581股)。上述关联方增持比例达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4.27%、总股本的1.69%。 本次银河集团关联方增持G长征股票的行为,银河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公告。 截至2006年8月3日,银河集团关联方通过上交所交易市场交易已将持有的G长征股票全部卖出。其中,2006年7月,高维凤将其持有的G长征305581股全部卖出;2006年8月,苏州银河将其持有的G长征247876股、季秀红将其持有的G长征2809752股全部卖出。 本次减持G长征股票的行为,系银河集团在前次增持未进行披露的情况下进行整改的措施,并要求关联方将买卖G长征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入G长征,造成的亏损由其自担。其中,高维凤获得的收益为179647.14元,季秀红获得的收益为248639.36元,潘勇在2006年4月至5月持有和买卖G长征股票106000股获得的收益为23063.60元(因持股时间较短,未统计在前述持股变动数据中),上述全部收益共计451350.10元已于2006年8月4日前汇入G长征账户;苏州银河股东账户买卖G长征股票形成的亏损1657.61元由其自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