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12、900905)“G铅笔、中铅B股”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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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23: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受聘律师通知,日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4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终裁结果。裁定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26.62%(此税赋由进口商承担,但对公司今后的铅笔出口有可能产生影响。2003年度公司执行的税率为0.15%。公司2004年及2005年对美铅笔出口创汇分别为628万美元及743万美元)。 公司律师已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倾销税率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目前正在进行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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