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30)“大红鹰”公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23: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执行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下称:浙江香溢)以下借款行为进行担保,本次借款均系转贷,无新增担保: 1、浙江香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下称:浙江分行)签定《保证合同
2、浙江香溢与中信银行平海支行(下称:平海支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平海支行向浙江香溢提供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自2006年7月起至2007年7月止。 3、浙江香溢向浙江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期限自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 4、浙江香溢向浙江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期限自2006年9月至2007年3月。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5200万元(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