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62)“石岘纸业”公布关于国有法人股司法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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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23: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因涉及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3亿元债务纠纷,东方资产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省高院)提交诉讼请求。根据省高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6860万股(占总股本的40.28%,全部为轮候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一年(2006年7月17日至2007年7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协调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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