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5)“哈高科”公布关于非流通社会法人股股份过户并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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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23: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房产)于2006年7月14日将其持有的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共计10231545股过户给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控股)。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湖控股持有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7844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新湖房产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在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新湖控股将过户的10231545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