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13)“*ST亚星”公布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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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23: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接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亚星集团公司)通知,亚星集团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扬州格林柯尔)完成了“扬州格林柯尔与亚星集团公司之关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的签订。根据该合同书约定,亚星集团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扬州格林柯尔持有公司的11527.25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7%。本次收购完成后亚星集团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合计共持有公司67.67%的股份。
鉴于该协议收购为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公司当前的特殊情况,亚星集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