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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大商股份”公布关于为大商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23: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商业银行)、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商集团)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保证合同》,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大商集团自2006年7月11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与商业银行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履行期限自每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止。保证方式为公司在借款合同发生的所有债务在最高担保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目前公司未向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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