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岘纸业国有法人股司法冻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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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23: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因涉及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3亿元债务纠纷,东方资产在未告之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情况下,向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下称:二道区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根据二道区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6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8%,其中1799.4万股为轮候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1年(2006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将因该项冻结受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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