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600889)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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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23: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资经营公司)与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轻纺产业集团)经协商于2006年5月1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国家股103138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0%)一次性转让给轻纺产业集团持有;本次协议转让的公司国家股股份的价款总额为275408505元。股份转让后,国资经营公司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轻纺产业集团将共计持有、控制公司国家股106186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8%,轻纺产业集团作为公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取得全面要约豁免后,方可实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