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幸福(600743)关于仲裁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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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23: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4日收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汉江中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潜江市支行(下称:潜江工行)与公司43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有关《调解书》,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996年10月,潜江市幸福城市信用社向原潜江市银桥信用社金帆办事处(于2000年1月被潜江工行接管,下称:原金帆办)拆借资金500万元,分二次还款70万元后,尚欠430万元
经汉江中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潜江工行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公司以货币方式偿还潜江工行借款260万元,于2006年12月25日前分两次给付。若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则承担违约金10万元。 2、潜江工行虑及上述债务形成的特殊历史原因,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共54584元,公司与潜江工行各负担27295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