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公布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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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 18:4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金华峰联投资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2006年6月26日起停牌。
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股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最迟于6月30日公告股改有关事项,如不能按时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3日复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