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75)“武昌鱼”公布关于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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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23:0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第四大股东湖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下称:省工行)于近日分别与北京华隆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隆科创)、海南鑫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鑫焱投资)及淄博新雅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新雅东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省工行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及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以每股0.75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华隆科创、鑫焱投资及新雅东投资,转让总价款分别为人民币1500万元、
过户后,华隆科创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2000万股,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鑫焱投资及新雅东投资将分别持有公司1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并列成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