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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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 18: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东方锅炉(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提出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的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依据股改的进展情况,最晚于6月23日之前披露公司股改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于6月23日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