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公布召开相关股改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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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 18: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7日14:00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14日、1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95”;投票简称为“盘江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324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7股股份。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分别作出以下承诺事项: (1)锁定期承诺 ①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盘江煤电)特别承诺:自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市场出售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利润分配承诺 盘江煤电承诺:2006年至2008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其他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等权益处置受限制的情形,并保证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时所持股票也不会发生质押、担保等权益处置受限制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至2006年7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7日至17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6: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