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600691)“ST东碳”公布诉讼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23: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2006年6月13日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贡机械密封有限责任公司(原自贡机械密封件厂,下称:自贡机械)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下称:信达资产成都办事处)借款纠纷一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向自贡机械下达了应诉通知书。

  2003年3月31日,自贡机械(被告)与原债权人中国银行自贡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以自己所有的位于自贡市汇东路68号面积为23093.4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自贡市分行的借款提供107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2003年4月28日,公司与原债权人中国银行自贡分行签订有关借款合同,借款1070万元,约定还款期为2004年4月27日。还款期限届满后,公司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04年6月25日,原债权人将该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成都办事处(原告),因催收未果,原告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抵押担保责任偿还此款的本息。

  诉讼请求:

  ①要求被告以抵押财产对公司所欠原告的107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

  ②请求确认原告对变卖、拍卖抵押物(位于自贡市汇东路68号面积为23093.4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该案定于2006年7月18日开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