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物华(600247)股权冻结及解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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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9: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1435772股,占总股本18.04%)通知,2006年5月9日,因贷款担保事项,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7385772股,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股权已于2006年6月7日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