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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8:4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五洲交通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交通”、“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广西五洲交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26日下午14:00,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西新闻出版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6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西新闻出版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方式表决。

  7、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纸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6月13日和6月2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15日,凡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已自2006年5月30日起继续停牌,于2006年6月8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7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查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可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五洲交通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和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并采取召开投资者座谈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771-5520235、0771-5518383

  联系传真:0771-5518383、0771-5518111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西新闻出版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孔庆丰

  电子信箱:wzjt@wzjt.com.cn

  五、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西新闻出版大厦14楼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孔庆丰

  邮政编码:530028

  3、登记时间:2006年6月16日-2006年6月26日下午2点以前(周六、周日除外)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2006年6月26日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368 投票简称:五洲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五洲交通截止200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16日至2006年6月26日下午2点以前(周六、周日除外);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征集,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3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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