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碳(600691)公布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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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23:0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于2006年6月8日报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诉公司向原中国银行自贡市分行借款1201万元及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纠纷一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06)川民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8日下达了有关《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书3日内自动履行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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