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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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 17: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5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3日-7月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33”;投票简称为“高速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现有总股本98640万股为基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2股股票对价,共支付6336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已依据有关规定,作出法定最低承诺,遵守限售相关规定。 2、附加承诺: ①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省高速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②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下称:华建交通)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省高速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将在2006年 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7月5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