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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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7: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特别提示:经过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9日复牌。 江苏三房巷(资讯 行情 论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于2006年6月1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各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股,非流通股股东共安排11,516,300股,其中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安排9,228,562股作为对价,江阴市化学纤维厂安排2,287,738股作为对价。 改革方案实施前后,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总股本均维持不变。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承诺义务。 2、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将在2006年中期提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不低于每10股转增7股。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3、非流通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化学纤维厂承诺:若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证监会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的批复并完成收购江阴市化学纤维厂股权过户手续,则由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实施日前未能取得证监会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的批复并完成收购江阴市化学纤维厂股权过户手续,则由江阴市化学纤维厂代为垫付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9日复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6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