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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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9: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本公司董事会已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并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自2006年6月5日起进入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从当日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6月9日前(包括当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在2006年6月9日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下一交易日(2006年6月12日)复牌。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6年6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