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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水泥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9: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秦岭水泥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公司38.74%股份)和第二大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持有公司16.46%股份)联合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本公司董事会已聘请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并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自2006年6月5日起进入股改程序,公司

股票从当日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6月9日前(包括当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在2006年6月9日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下一交易日(2006年6月12日)复牌。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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