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600804)公布股改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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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 18:03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成都鹏博士(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最晚于2006年6月2日前披露股改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于6月2日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