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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宝钛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16: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G宝钛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06年5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为2006-008)。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21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持股61.29%的股东,于2006年5月18日向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关于修订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核。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及参加会议的方式的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增提案

  1、《关于修订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2、《关于修订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3、《关于修订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二、新增提案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情况如下:

  三、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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