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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10: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国高科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
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并于200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定于2006年5月29日14:00时在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79号(金藏路口)莫泰168金桥店4楼会议室召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26日、29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9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79号(金藏路口)莫泰168金桥店4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公司于200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5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牌、复牌事宜:

  (1) 本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25日起持续停牌,并在2006年5月10日公布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并于2006年5月11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5月19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三、股东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或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流通股股东也可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表决,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1.出席现场会议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122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26日、29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730;投票简称:高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3.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投票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中国高科截止200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28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四、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3.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⑴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⑵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⑶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委托人未按规定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⑷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⑸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⑹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4.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⑴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⑵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⑶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5月19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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