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股改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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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 19:25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大连热电(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13日上午10: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9日、12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大连市国资委)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即自股份追送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2、如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较2005年的增长幅度低于40%,或公司未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由大连市国资委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3802500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760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送股实施期限为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后30日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热电集团)承诺: 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低于3.16元,热电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以不高于3.16元的价格购入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6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5日至12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